律师简介
曹培锏律师,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医疗纠纷和刑事律师,执业16年,现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委员,淄博市律师协会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,淄博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。承办了数百起医疗纠纷及刑事案件,取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。个人公众号:“山东淄博医疗纠纷曹律师”,个人网站“医疗和刑事辩护律师网”(www.maccchina.com)。
一、教育背景
2004年7月,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
二、工作经历
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,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实习
2006年4月至今,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
三、近几年主要业绩及案例
2014年1月,淄博市中心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;
2016年11月,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;
2019年1月,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委员;
2019年1月,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;
2021年3月,中手时代 (北京)体育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;
2021年5月,山东中科际联 光电集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;
2022年3月,桓台县委、县政府专家库成员;
2022年6月,淄川区委、区政府专家库成员;
四、部分医疗案例:
1、代理患方,在医院未告知患者尸检、未明确死因尸体火化的情况下,通过调取视频监控等方式固定证据,最终鉴定医院承担同等责任,帮助患者家属取得相应的赔偿。
2、代理医方,在西安某鉴定中心,通过鉴定程序,指导医方找寻相关诊疗依据、文献资料等,针对患方的起诉事由进行反驳,最终鉴定机构鉴定医方不存在过错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五、部分亲办刑事案例:
1、朱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,改罪名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(淄博中院)
2、安徽籍杨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件(淄博周村法院)
3、张某故意杀人案件(东营中院)
4、蔡某等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,改罪名为污染环境罪,并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指导案例进行公布(淄博中院)
5、刘某某挪用公款一案,改罪名为挪用资金罪(淄博高新区法院)
6、祁某某非法持有、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一案,发回重审(淄博中院)
7、王某等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一案(淄博淄川法院)
8、朱某非法经营罪一案(青岛莱西法院)
9、韩某受贿、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罪(淄博中院)
10、刘某等人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,二审发回重审(淄博中院)
11、郑某某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(淄博淄川法院)
12、李某故意伤害罪一案,重伤二级,判处缓刑(淄博博山法院)
13、张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(山东高院)
14、陈某等骗取贷款、票据承兑、金融票证案(淄博中院)
15、胡某等玩忽职守罪一案,免于刑事处罚(淄博淄川法院)
16、罗某集资诈骗罪一案(上海徐汇法院)
17、曹某故意伤害罪一案,2000年4月致人一人死亡后潜逃、2018年8月一人重伤后回淄博自首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(淄博周村法院)
18、许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一案(淄博博山法院)
19、孙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(青岛城阳法院)
20、王某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(淄博张店法院)
21、郎某某故意杀人一案(淄博中院)
22、孙某开设赌场罪一案(淄博博山法院)
23、陈某某等人开设赌场罪一案(淄博中院)
24、王某某等人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(滨州滨城法院)
25、刘某等人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(淄博淄川法院)
26、杨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,取保候审后,公安机关终止侦查,撤案。(淄博桓台)
27、闫某某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,取保候审后,公安机关在移送检察机关时未移送,撤销案件。(淄博张店)
28、王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,取保候审后,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,未提起公诉。(淄博高新区)
29、周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,移送审查起诉后,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,未提起公诉。(淄博周村)
30、纪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,取保候审后,公安机关在移送检察机关时未移送,撤销案件。(河南新县)
31、曹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,取保候审后,公安机关在移送检察机关时未移送,撤销案件。(江苏徐州)
32、解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,取保候审后,公安机关在移送检察机关时未移送,撤销案件。(湖南怀化)
33、贾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,取保候审后,公安机关在移送检察机关时未移送,撤销案件。(河南开封)
34、邓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,取保候审后,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,未提起公诉。(河南许昌)
35、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,取保候审后,一审判处缓刑。(江苏南京建邺法院)
曹律师,在数起刑事案件中,为被告人成功做出无罪辩护、轻罪辩护和量刑辩护;在数起民事医疗纠纷案件中,成功代理,为当事人赢取了应得权益。
如您遇到法律问题,可联系曹律师:13953368220。